2023年泰州泰兴市少儿业余体校公开招聘教练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促进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少儿业余体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教练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泰兴市少儿业余体校公开招聘教练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4日至2005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须于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公开课试讲方式进行。考试由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统一组织。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内容
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运动项目授课技能、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当场告知考生成绩。
2.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1月7日上午8:30。
技能测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三)公开课试讲
1.确定公开课试讲人选
在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公开课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确定公开课试讲人选时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确定为公开课试讲人选。
2.资格复审
公开课试讲前对参加公开课试讲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如下要求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
(2)其他要求: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②以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专业报考的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校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等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公开课试讲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被取消公开课试讲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应当场向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公开课试讲通知书。
在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根据本公告相关规定,在应聘同岗位的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3.公开课试讲组织
试讲主要测试训练教学水平,对训练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当场告知考生成绩。
考生须携带公开课试讲通知书、技能测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公开课试讲。公开课试讲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公开课试讲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在总成绩中,技能测试成绩占40%、公开课试讲成绩占60%。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12月24日09:00—12月26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3年12月24日09:00—12月27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3年12月24日- 12月27日,每天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3年12月24日09:00—12月27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3年12月24日09:00—12月29日12:00
6.应聘岗位被取消考生改报:
2023年12月30日09:00-12:00
7.对改报考生资格审核:
2023年12月30日09:00-14: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7637593、0523-87666616。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到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办理退还报名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技能测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技能测试、公开课试讲、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兴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23-80735106、0523-87664117。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熟悉本次招考各环节要求并提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公开课试讲前将对进入公开课试讲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4.招聘岗位技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计划招聘人数:报名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2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2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公开课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技能测试、公开课试讲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公开课试讲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领取聘用通知书或不能按时办结报到手续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将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特别提醒。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相关招聘信息均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社会上各种类型辅导班及其他网站发布的信息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方无关!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十、本公告由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637593(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523-87637593(咨询时间:09:00-12:00、14:0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726277(泰兴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专栏)(***zwgk/xxgk/zdly/ggwh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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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6日